文物20250666号
广州市文物局关于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宝源路旧民居之9、13、18、20号外立面保养维护工程设计方案的复函
荔湾区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中心:
来文《关于申请审核《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宝源路旧民居之9、13、18、20号外立面保养维护工程设计方案》的函》(荔房住中心函(2025)367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组织专家论证并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该方案基本符合文物保护要求,我局原则同意。
二、请按以下要求补充完善方案:
1、深化现状勘察,核准门、窗的原状。
2、细化文物保养维护措施。
3、建议优化空调移至屋面的做法。
三、请按所批方案及文物保护的要求组织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以上业务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资质单位实施该保养维护工程。
四、在该工程开展前,请将最终方案、施工单位资质证书资料、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等开工信息报告我局。
五、在施工过程中,请加强施工组织与管理,确保文物安全。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如需变更或补充设计内容,需上报备案;如需变更方案中的重要内容,须按程序另行申报批。
六、工程完成后,请备齐材料报我局验收。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5年7月1日
(联系人:王健,联系电话:3892544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